老公偷吃,比較會賺的老婆請徵信社調查,雖然拍到了證據,但因為法官依財力、侵害程度判決,老公只要賠2萬5千元!
《聯合報》報導,這對夫妻皆任職知名科技公司,李姓男子為工程師,月薪約5萬7000元;李妻梁姓女子年薪140萬元,李妻私下聘請徵信公司蒐證拍到兩人共宿商旅,逼2人分別以100萬元和解、簽下本票。
李妻持續聘徵信社追查,去年8月26及27日再拍到丈夫與張女同遊高雄新光碼頭、旗津地區,向兩人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高雄地院法官勘驗照片,李與張女在新光碼頭有靠坐欄杆聊天、牽手等動作,互動明顯逾越一般朋友分際;但在旗津地區僅並肩行走,即使徵信社人員證稱女有挽男方的手,但無照片事證。經審酌後,判准李及張女連帶賠5萬元,不過張女和解獲撤告,李應賠2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