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愛逛街打牌 小姊弟:要跟爸爸在一起

桃園市陳姓男子一年多前和妻子離婚,兒女由前妻監護,陳向法院指出,前妻愛逛街血拼和打麻將,常把6歲女兒和5歲兒子丟在家裡,平常也疏於照顧,他今年過年後把女兒接回家時,發現女兒右眼、鼻子及左手受傷,詢問女兒受傷經過,才知前妻在過年期間和友人打麻將,讓兒女自行玩仙女棒等鞭炮受傷,陳男以前妻未盡扶養保護責任,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法院審理時,陳的前妻表示,過年放鞭炮時,是許多親友在一起,也有大人在場,女兒被燙傷後立即就醫,她外出購物,都會請親人照顧兒女,不會把兒女單獨留在家中,且購物都是到大賣場買民生必需品,並非逛街血拼,拒絕讓出監護權

法官請社工訪視,兒子表示,媽媽有把他一個人留在家裡,他感到害怕,後來打電話給爸爸,當天上學還遲到,女兒也對社工表示,有一次媽媽把她和弟弟留在家裡,她想用IPAD撥打電話求助,但不知如何使用,自己很想哭,也只能看著弟弟哭等,姐弟都表示希望「跟爸爸在一起」。

法官綜合社工訪視報告和父母的條件評估,認定陳男前妻不符合「善意父母」,裁定兒女監護權歸父親。

聯合新聞網 2018-11-09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