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越南移工綁母女拍裸照 工廠老闆判刑10年6月

新北市樹林區一間塑膠工廠負責人丁連一,因公司經營不善、缺錢花用,竟合夥越南籍移工范俊泰,闖入友人黃婦住處綁架黃姓母女倆,搜刮屋內6500元、提款卡等財物,還強拍裸照恫嚇禁止報警,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盜、猥褻等罪,將丁男判刑10年6月;范男則依妨害自由罪判刑5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53歲丁男與黃婦在自行車隊上認識,丁男去年11月起因經營塑膠工廠時周轉不靈,將歪腦筋動到黃婦身上,他以借用機車為名義,藉機複製對方住處鑰匙,並展開搶劫計畫。

丁男先找來35歲越籍移工范俊泰合夥,向他誆稱黃婦是他的外遇對象,但雙方因發生爭執,黃婦吵著要回南部,需要綁架黃女「嚇嚇她」,只要范男加入綁架計畫,就可以獲得1萬元報酬,范男因中文程度不好,一知半解下答應。

1月2日下午4時許,丁男與范男相約在便利商店,打電話確認黃婦住處無人後,以鑰匙開門,埋伏在總電源開關旁的角落,待黃婦進屋時,從背後將她壓制在地,以繩索綑綁手腳、拖至房間,開始搜刮屋內財物,還搶走黃婦手機,假裝是本人誘騙黃婦女兒進屋,再以繩索、耳機線捆綁住黃女手腳,以毛巾蓋著眼睛、嘴巴,壓制進廁所。

兩人在屋內搜刮出現金6500元、手機、提款卡等財物,強拍黃女裸照,逼迫覆頌「我不會報警」等話,最後騎著摩托車揚長而去,母女倆受困6小時後報警,2嫌分別在當天深夜與隔天凌晨落網。

庭訊時,丁男坦承因缺錢花用才會展開強盜計畫,但辯稱他的目標是劫走提款卡,提領其中的10萬元現金,並沒有拿走皮包內6500元現金,也沒有拿水果刀摩擦、敲打黃女身體;范男則坦承犯案。

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盜罪、強制猥褻罪、強制罪等,合併判丁男10年9月徒刑;范男則依妨害自由罪判刑5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2019/05/24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