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務通/離婚剩餘財產分配 婚前的不算

日前藝人于美人與先生James爆發離婚風波,James的家人指控于美人早在離婚前五年就要求先生簽下分別財產制協議書,讓兩人各自享有財產、債務,是 預謀要離婚,後續也扯出一連串家暴、誹謗等法律糾紛。最後雙方經法院協調,撤銷所有訴訟,並不再向對方請求任何金錢、房產,各自擁有名下財產。

常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如玄解釋,常見的夫妻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及分別財產制。所謂的法定財產制,也就是夫妻結婚後能各自所有、管理、使用自己的財產,但當雙方因離婚或一方死亡時,夫妻間要清算財產,亦即夫或妻要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各自計算現存的婚後財產。

如果有剩餘,剩餘財產金額較少的一方可以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向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請求二人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王如玄提醒,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的範圍只有婚後的財產,但不包括因繼承和贈與所取得的財產。

若就一般的情況來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假設先生婚前有財產200萬元、婚後財產增加現存500萬元,太太婚前有財產600萬元,婚後財產增加現存100 萬元,那先生的剩餘財產為500萬元,太太的剩餘財產為100萬元,差額是400萬元,依法在先生死後或雙方離婚時,先生必須分給太太200萬元。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中有負債,剩餘財產結算時會各自先扣除負債後再計算現存婚後財產,而且任一方婚後現存財產不會是負數。好比先生婚後負債600萬元、 婚後財產50萬元,妻子婚後現存財產則有500萬元,離婚時先生剩餘財產扣除負債後已無正值財產,也就是說先生的剩餘財產為0,因此兩人剩餘財產差額就是 500萬元,依法妻子要分先生250萬元。至於先生負債則要自己償還,妻子無義務償還。

換言之,因為結婚後夫妻剩餘財產之分配,配偶最多可以分配到對方的一半,而最大的損失就是自己財產的一半要分給對方,不用擔心必須幫對方背債。王如玄提 醒,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有時效限制的,請求權人從知道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如果二年間都不行使、或是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超過五年都不行使,就 不能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分別財產制則是指雙方名下財產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離婚或死亡時不產生財產清算的問題。一般再婚、或雙方經濟實力差很多的人,多會選擇分別財產 制。王如玄指出,目前夫妻法定財產制只要結婚就直接適用。若要選擇分別財產制,則雙方必須以書面約定,並向法院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