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嫌鄰店臭 PO文老闆娘是小三

林姓婦人未經求證,質疑毗鄰牛肉麵店傳惡臭,即透過臉書PO文誣指店家汆燙冷凍牛肉不新鮮,血水溢流,還直指老闆娘是小三,受害店家不甘商譽與名譽都受損提告,台東地方法院審結,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40天。

未查證挨告 誹謗判拘役40天

「鄉親們,╳╳牛肉麵的牛肉不新鮮,大約幾天把冷凍後的牛肉汆燙一次,在燙的過程燙出來的血水流出來」、「老闆娘是小三,跟她老公生三個,沒辦理結婚,所以就 有資格辦理低收」。毗鄰而居,林婦僅因在住處嗅到異味,未經查證,就透過臉書公開社群,誣指隔壁牛肉麵店販售產品不新鮮,且明知告訴人感情及家庭狀況屬私 德領域,無涉公共利益,卻指名道姓指稱牛肉麵店老闆娘是小三,生意興隆卻因未登記結婚,才能申辦低收。

店家提告,林婦到案坦承不諱,但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法官審酌林婦與告訴人為鄰居,僅因在其住處嗅到異味,即不加查證散布不實謠言,其後又再度就告訴人私領域,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文字,所為足使告訴人名譽及商譽受損,分罪論處,應執行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20515-03-02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