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養殖場╱檢舉虐待動物 可獎罰金20%

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長李朝全昨表示,動物保護法本月完成修法,民眾檢舉非法繁殖場、虐待動物、棄養、寵物未植晶片等,可獲罰金的百分之廿為獎金,相信未來檢舉案件會暴增。

李朝全說,取締非法繁殖場通常須採突擊檢查,查看動物是否有植入晶片、申報數量有無符合,但台南地形依山傍海,許多非法繁殖場設置在隱匿處難以察覺,防不勝防,除了靠市府主動稽查,動保團體及民眾檢舉將會是未來最大的「案源」。

他表示,非法繁殖場多半將年紀大、生重病的犬隻棄養,有時也會亂丟產量過剩的純種狗,這類的狗約占動物收容所的百分之五;但純種狗的認養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較不必擔心;相反地,收容混種的「米克斯」就較不易被認養。

依照新通過的動保法,虐待動物可處三萬元到十五萬元罰款,檢舉者可得百分之廿,最少是六千元;寵物未登記、未植入晶片可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金額較少,但檢舉者仍可拿到獎金。

李朝全指出,中央想靠修法提供檢舉獎金來遏止非法行為,但因各縣市的經費、人力等尚未準備好,地方與中央將研擬配套措施,明年新法再上路。

2015-07-27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