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凡裴╱台北報導】搭電扶梯務必「緊握扶手、站穩踏階」,避免悲劇發生!北市七十八歲王姓老婦人今年四月間搭乘捷運站電扶梯時,腳力不足沒站穩突然跌倒後傾,撞倒站在後方高齡八十四歲的謝姓老翁,謝翁因此跟著後仰重摔、頭部撞擊電扶梯受創,送醫十五天後仍因顱內出血不治身亡,士林地檢署日前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起訴指出,王姓老婦人當時和兒子一同外出,在北市明德捷運站準備搭電扶梯到二樓捷運月台,王婦剛踏上電扶梯不久,就因腳力不足站不穩,又未及時抓緊扶手,整個人突然往後傾跌,撞到後方謝翁,謝翁遭碰撞後跟著後仰倒地,頭部直接重擊電扶梯梯面,造成顱骨骨折合併創傷性腦出血。 「感到十分抱歉」 捷運人員雖趕緊將謝翁送醫,謝翁急救後也一度恢復心跳,但仍在案發後十五天因顱內出血併發肺炎,呼吸衰竭死亡。
謝翁妻子不甘心丈夫遭逢意外身亡,憤而控告王婦。王婦到案坦承,當時她搭乘電扶梯,一個不注意就往後跌倒,對於造成謝翁死亡,她感到十分抱歉。 「應選擇坐電梯」 士林地檢署認為,王婦已七十八歲高齡,要到二樓卻沒有選擇搭乘電梯,而是使用電扶梯,且搭乘電扶梯應該注意要緊握扶手、站穩踏階,王婦疏忽未注意而跌倒,導致謝翁遭碰撞後仰跌倒重創喪命,因此依最重可判刑二年的過致死罪起訴,案件現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長期關注老人議題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指出,過去就多次傳出長者在捷運站發生跌倒意外,除了捷運地磚每逢下雨較容易變得濕滑外,捷運站電扶梯速度快,長者容易因腳力較差而站不穩,因此建議長者選擇搭乘電梯較安全。 用工具輔助行走 吳玉琴另建議民眾多留意家中長者的交通安全,因老年人視力及反應能力會較弱,加上台灣道路路況複雜多變,應避免讓長者自行騎乘腳踏車、機車等,而徒步外出時,可運用拐杖、雨傘等輔助工具,幫助行走平衡,並選用具有止滑效果的鞋子,降低滑倒的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