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傑沐、孫義方、俞泊霖╱連線報導】苗栗縣一名林姓婦人,昨天清晨外出散步,經過一處路口時先被一輛機車撞倒,四十秒後又被一輛轎車輾過,送醫傷重不治。肇事機車騎士和轎車駕駛都被警方移送法辦,警方感嘆,林婦倒臥地上時,同行友人走到後方揮手戒護示警,二次撞擊前另有兩機車呼嘯而過,若當時騎士能下車協助交管、或以車燈做警戒,或許轎車駕駛就能注意到前方事故,避免悲劇發生。
警方調查,住苗栗縣頭份市婦人林瑞珍(六十八歲),昨清晨五時許,和一名女性友人相約外出散步,兩人經過頭份市中華路與民生路口時,林婦被婦人徐范鳳梅(六十五歲)所騎的機車撞上倒地不起,徐婦也人、車摔倒,但因傷勢輕微自行爬起,準備扶起林婦。 全身多處有撕裂傷 此時有兩輛機車從林婦及徐婦身旁驚險呼嘯而過,在林婦被撞倒四十秒後,由男子黃朝鈺(五十三歲)駕駛的轎車隨之而來,因前晚及昨晨有下雨,路面濕滑且視線昏暗,加上黃男未注意前方狀況,車子高速輾過倒臥在路面的林婦,導致林婦卡車底,徐婦逃過一劫。
消防隊員獲報到場,將林婦救出送頭份為恭醫院救治,院方發現她下巴撕裂傷、右側頭部血腫併撕裂傷、胸口疼痛、右腰擦傷、下體出血、左手擦傷紅腫、右大腿擦傷,有生命危險,隨即轉送沙鹿童綜合醫院急救。 童綜合醫院表示,林婦上午七時五十七分到院,到院時已呈現休克狀況,主要傷勢是兩側氣血胸、骨盆開放性骨折,急救後在上午九時二十五分不治。兩起車禍過程全被對向民宅監視器拍下,影片po網後,網友直呼:「走路的人好衰」。
檢警相驗後將擇期解剖,釐清死因。 兩車駕駛皆已送辦 黃男向警方供稱,一早準備到新竹科園區上班,行經該路口看到有事故發生但已煞車不及;徐婦則說,當時視線昏暗,未注意有行人穿越馬路才會撞到人,警方分別依過失傷害致死、過失傷害罪嫌將黃男、徐婦移送法辦。 第二次車禍較嚴重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二組組長蕭汝上說,第二次車禍嚴重性比第一次更大,主因是第一次車禍後為靜止狀態,若現地無三角錐,也可用樹枝等易取得物品做警示。大葉大學學務長黃娟娟提醒,不慎被撞,爬起後先到路邊安全處,放警示標語,避免第二次車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