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情何以堪?桃園一名余姓人妻,婚後先是與一名童姓男子發生婚外情,因而生下一子,雖然當時被判刑,但仍不知悔改,5年來連劈腿3人,一共生下2兒1女,而且都不是先生的種。余女的先生因強盜罪入獄,在獄中收到女兒出生通知,才知道一連被戴3頂綠帽。
夫妻倆在2008年結婚,但沒過幾年,余女就外遇童男生下大兒子,被判刑2個月,後來2014年再劈腿已婚小王,並生下二兒子,甚至在丈夫入獄時,與邱男偷情並生下小女兒。綠到發光的丈夫2014年10月入獄,但2016年8月在獄中卻收到戶政事務所寄來的「新生子女約定姓氏暨出生登記」通知書。
丈夫才驚知自己多了一個女兒,余妻連生3子卻都不是自己的種,相當崩潰再次提告妻子通姦。余女辯稱是在卡拉OK店工作時,不慎喝醉遭客人性侵,才意外產下二兒子,而小女兒是跟父親朋友的兒子所生。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余女若是遭性侵,應該第一時間立刻報警,質疑她推託犯行。
法官認為,余女連連犯通姦罪,還生下1子1女,不僅破壞他人家庭,也讓孩子無法得到父愛,痛斥余女心態自私,依通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其徒刑為10個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