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離婚,丈夫李明不願意,用雙手掐妻子脖子,差點將妻子殺死。前天,通州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明有期徒刑4年半。
李明現年32歲,曾因犯盜竊罪被通州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2005年,他和妻子結婚,並生育一子。因為妻子的工作單位離家遠,因此在外租房居住,周末休息才回家,兩人聚少離多。
今年5月,李明的妻子回家提出要離婚,李明想不明白為什麼。“我和她說別離,孩子還小,離婚對孩子不好。”李明說,兩人沒說幾句就吵了起來,妻子堅持要離婚,他就懷疑妻子變心,背叛了自己,一時衝動就在床上掐住了妻子脖子,還捂住了妻子的嘴。其間,妻子從床上掉下去,他又撲過去掐。
“我就想著一起死了得了,又一想還有小孩呢,就算了。”李明說,他松手後,妻子已經臉色青紫。
李明妻子爬到外面求救,隨後被送到醫院搶救。經鑒定,李明的妻子身體所受損傷為輕傷二級,李明後被抓獲。
李明在法庭上認罪,也表達了悔意。通州法院認為,李明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實施掐他人脖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屬於犯罪中止,故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