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姓女子指控尼日籍丈夫(33歲)對她家暴,且還與鄒姓婦人(50歲)通姦,除告丈夫傷害、通姦外,也控鄒婦相姦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白女提出的診斷證明書和口述傷勢不同,且鄒婦也不認識尼日人,處分兩人不起訴。
白女說,去年10月24日凌晨她遭丈夫拳打胸、臉,牙齒還因此斷裂;但到場處理的王姓員警卻只看到她「手臂紅紅的」。醫師的診斷證明也只寫「左胸壁擦挫傷、右胸壁擦挫傷、臉部擦挫傷及下唇部擦挫傷」,並未記載白女牙齒斷裂。檢方對白女指訴存疑。
被指控相姦的鄒姓婦人則表示,去年中曾收到一封「妳為何跟有婦之夫往來」的信,她以為是詐騙集團寄來的,就把信丟了。
白女稱,她曾去電詢問鄒婦「有沒有認識1個黑人?」,但對方否認。檢方認為難憑手機通話紀錄認定兩人通、相姦,妨害婚姻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