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見妻睡在沙發 家暴男硬上挨告最後卻獲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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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婦人被丈夫家暴,向法院申請民事保護令,後來她丈夫深夜見她在沙發上熟睡,竟將她抱進房肛交,她因痛醒斥責,他才停止。婦人未提告性侵,僅告丈夫違反保護令規定,新北地院一審依家暴防治法將他判處拘役30天,二審因妻子作證二人已和好,幫丈夫求情,法院二審給丈夫緩刑二年確定。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育有一女,前年初,丈夫認為妻子最近每天都精心打扮才出門,手機也有曖昧的訊息,開始阻止妻子外出,拉扯過程有肢體碰撞,妻子向新北地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法院限制丈夫自3月底起1年內,不能對改去跟女兒睡的妻子,有任何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及騷擾。

同年12月3日晚間,丈夫又跟妻子大吵一架,凌晨2時許見妻子在客廳沙發睡著,臨時起意將妻子抱進房內肛交,妻子疼痛驚醒斥責,丈夫才停止,當時還吵醒在隔壁房間入睡的女兒。妻子到警局提告,但僅告丈夫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妨害性自主部分則未提告。

夫妻間的強制性交或猥褻,屬於告訴乃論罪,檢方確認妻子不願提告丈夫性侵,依違反家暴法起訴丈夫;新北地院一審簡易判處丈夫拘役30天,可3萬元易科罰金,丈夫再上訴二審,表示已跟妻子和解,兩人感情也已好轉,希望法院從輕量刑並給緩刑,也附上妻子的書面聲明。

法院請妻子出庭說明,妻子當庭表明不再追究男子家暴行為,也證稱兩人現今已和好,不想再讓此事影響家庭、婚姻而走不下去,也希望法院能給緩刑,因易科罰金也是筆經濟負擔;法官考量男子已獲原諒,宣告緩刑2年,但須保護管束,給公庫1萬元,接受法治教育8小時確定。

聯合新聞網 2018-07-08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