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因家暴案件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要接受24周的認知教育輔導課程,不料,劉男接到通知後只去上課7次就翹課不再報到,台北地檢署依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的移送,將劉男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
28歲的劉姓男子是因家暴案件,2017年4月被台北地院依民事通常保護令裁定接受應否處遇的鑑定,結果是劉男必須完成24周的認知教育輔導課程,由新北市家防中心執行。
新北市家防中心分別自2017年到今年2月,連續3次發函通知劉男報到上課,劉男卻只去了7次,在保護令今年4月到期前,都沒有再去報到上課,家防中心於是將劉男函送北檢,檢察官依家防中心的點名紀錄,確認劉男違反民事保護令,於是將劉起訴,讓劉男面對3年以下的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