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娶富家女卻淪「小丈夫」 怨月領5千「零用錢」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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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到富家女真能變富貴?未必,桃園一名陳姓男子,30年前娶了富家女,婚後娘家出錢讓他經營建材行,雖然最好時月入30萬元,但每月只能從老婆手中拿到零用錢,最少區區只有5千元,因不想沒尊嚴離家分居,3年後向法官訴請離婚

據《聯合報》報導, 陳男表示,他為了建材行生意,每天又忙又累,但經濟大權卻掌握在妻子手中,不給薪資,只給零用錢,還要看她臉色,有時給2、3萬元,不高興就只給5千元,夫妻倆常為此吵架,吵到後來鬧分居

但陳妻反駁說,丈夫愛喝酒賭博,怕他輸了太多錢才會控管金錢,還被家暴。「長大後才知道爸爸沒有薪水,就連包給親人賀禮的錢都沒有」女兒出庭作證時說。

法官審理認為兩人分居3年多,形同陌路,雙方都有分手意願,判准離婚

中時電子報 2018年10月18日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