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裝針孔抓姦被發現 他辯:要抓紅蔘小偷

69歲何姓男子在與曾姓前妻離婚前,懷疑曾女外遇,偷偷在客廳、餐廳內裝針孔攝影機偷拍,作為離婚證據;曾女發現後提告妨害秘密,何男辯稱,因紅蔘短少7盒,才裝針孔抓小偷,新北地院法官不採信依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罪,判他3萬元罰金,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間,何男與曾女還離婚前,懷疑她外遇,在客廳、餐廳內裝針孔偷拍,拍到曾女與一名男子的LINE視訊對話,用於離婚事件上,曾女因而控告他妨害秘密罪嫌;何男辯稱,書房內的紅蔘短少7盒,為了找被誰拿走,才裝針孔。

但法官認為,依LINE視訊內容可知,曾女就是利用何男不在時視訊,可見她不想讓別人知道這些對話,屬於非公開談話,且何男聲稱紅蔘放在書房,卻把針孔裝在客廳及餐廳,加上他早懷疑曾女外遇,因而判定他根本不是為了拍小偷裝針孔,而是為了調查外遇

法官認為,夫妻雖互相富有忠貞以保障婚姻純潔的道德上或法律上義務,但不代表可迫使另一方全盤監控自己生活及社會人際關係互動,故不得藉口懷疑或調查外遇,即認為竊錄有正當理由,審酌何男犯後否認犯行、未和解、未散佈偷拍內容,判罰金3萬元。

自由時報 2019-03-21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