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警淪偷拍狼 丟差判賠60萬

前北市警局交通大隊分隊陳姓警員,曾暗裝攝影機勇敢揭發長官在女同事內衣褲上塗精,被譽為正義警員,但去年7月底,他卻在分隊女廁裝針孔偷拍2名女同事,遭台北地院依妨害祕密罪判刑後,2名受害女警提民事訴訟求償,法官認為這是基於性別歧視的性騷擾,判陳應賠償2人各30萬元。

去年7月31日上午8時,41歲陳男趁留守隊部機會溜進分隊女廁,利用磁鐵將隨身碟大小的針孔攝影機,吸附在廁所隔板底部的鐵片上,偷拍到2名女同事如廁,但由於第2位受害女警,眼尖發現有不明物,通報分隊長處理,警方依監視器畫面揪出陳男惡行。

案發後陳辭職,已婚的他供稱因愛慕隊上1名年輕女警才好奇偷拍。北院依妨害祕密罪將他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後,2名受害女警提民事訴訟各求償30萬。

法官認為,陳身為執法人員,只因喜歡其中1位女警,就出於好奇、好玩偷拍,迄今仍未向受害人道歉或賠償,沒有悔過誠意。被害人遭偷拍,導致心理健康權、隱私權都受傷害,且在心理受創之下,仍須繼續執行警察勤務,壓力與體力的負擔應該增加很多,更放大兩位被害人所受的損害,判陳須如數賠償。

中時電子報 2018年3月23日 上午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