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公斤女刺殺瘦男友致死 家屬:要她受法律制裁

體重90多公斤馮姓女子,3年前自稱不滿40公斤重的同居男友劉義雄伸手要錢,拿陶瓷刀砍殺他26刀致死,清理犯罪現場後自首,一審依殺人罪輕判12年徒刑。高等法院今開庭,馮女又自稱腳痛而「坐輪椅」出庭,還當庭辯稱男友劉男「灌我毒品」,以致意識不清,對「殺人過程我都忘記了」,被害家屬痛批脫罪、卸責,質疑在演苦肉計。

被害家屬、劉男外甥兼告訴人廖祤瑋,當庭要求馮女勿再打電話給家屬,詢問劉男葬在那裡,家屬指稱,馮女所言謊話連篇,案發後三年才問劉男葬在那裡,「太荒謬可笑了」,族女所為對家屬而言是「二度傷害」;馮女辯稱「我只打一次電話」,高院法官立即告誡馮女,「勿再打電話給家屬」,並對馮女說,她至今沒有任何具體賠償計劃,「不要一廂情願、勿強迫家屬接受妳的道歉」、「當你做了一件傷害別人的重大犯行,不可能叫被害家屬立即原諒妳」。

馮女近中午離開高院時,看見本報記者守候拍照,竟嗆記者「你沒經過我同意,幹麼拍我?」,但記者反問她殺害劉男有得到他同意嗎?馮女避而不答,在教會友人陪同下搭車離開高院。

庭後廖翊瑋受訪表示,馮女至今不斷以疾病拖延訴訟,家人無法容忍她殺了人後從來沒有被上過銬、羈押過1天,如今行動自由到處趴趴走,家人至今未提出任何求償,只希望對方能夠受法律制裁。

劉義雄和體重90多公斤馮姓女子交往,2015年4月,劉提分手,4月30日凌晨2點多,馮惠暖、劉義雄爭執,她趁劉洗澡時,朝他身體刺殺26刀,肺部都被刺穿傷重不治,劉女犯後清理現場向警方自首。馮女自稱,劉向她要錢要不到,還揮拳打她,她一氣之下才到廚房拿陶瓷刀,朝他猛刺,「我不記得刺劉幾刀」。

檢警勘驗發現,犯罪現場顯然被馮女清洗過,檢警在浴室天花板發現噴濺血跡,研判劉應是在浴室內遭馮女砍傷後,逃跑過程中,再遭馮女追殺致死。26刀中,致命一刀是左胸靠近心臟處,胸口還有2刀,都是猛力插入的穿刺刀傷。

馮女雖坦承殺人,但辯稱她患有精神疾病,殺劉時已失去行為能力,台大醫院鑑定不排除馮女犯案時,已無辨識行為能力,基院依法減刑,但仍判12年徒刑。

自由時報 2018-05-21 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