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賣仿冒品撈7千萬 首度依組織犯罪收押

陳姓、廖姓男子涉嫌連續從對岸進口仿冒精品透過網路販售,多年來獲利近七千萬元,保二總隊日前搜索查扣仿冒品並帶回五人,檢察官認為陳、廖是累犯,且連續販售仿冒精品已涉嫌詐欺,依詐欺、組織犯罪、洗錢等罪向法院聲押二人獲准,另三人請回。

保二總隊說,過去網路販售仿冒品均依商標法送辦,最重判刑一年,多半輕判六個月,易科罰金就脫身,與不法所得往往不成比例;這是首度以組織犯罪來偵辦。

保二刑大大隊長李泱輯解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去年四月修法,規定所謂的組織,不以具有名稱、規約、儀式、固定處所、成員持續參與或分工明確為必要,並將實施詐術及牟利性入法,因此本案為修法後國內首宗犯嫌因販賣仿冒品遭組織犯罪條例收押案例。

警方調查,廿九歲陳姓男子、卅一歲廖姓男子等人,去年曾被保二總隊刑警大隊查獲仿冒品九百餘件,依商標法送辦;兩人獲釋後繼續在網路賣場以美國代購名義,刊登販售從大陸進口的偽劣商品;商品種類還持續增加。

保二總隊接獲檢舉,調閱網路拍賣帳號提款紀錄,發現多個涉案帳號自二○一四年七月至今年三月,總提款金額達六千九百萬餘元。

經追蹤交易紀錄,查出陳姓男子身分,上月持搜索票至新北市蘆洲區貨品倉庫等處搜索,查扣六百多件仿冒品及電腦、手機、交易單據等證物,帶回五人調查

警方說,陳等人的仿冒品都是從對岸進口,再以真品市價約五至六成價格網拍售出,買家如果發現仿冒品,陳等人就立即接受退貨還錢,避免網路負評及遭人檢舉。

警方另查獲不少真品,懷疑該集團還利用購買真品方式洗錢,經請示檢察官,認定陳、廖二人是慣犯且已涉及詐欺,除違反商標法,也依詐欺、組織犯罪和洗錢等罪移送,檢方聲押獲准。

另三人否認涉及不法,檢方訊後請回,但指示警方扣押不法所得一千七百五十萬元、汽車一部、不動產房屋三處、土地兩筆。

聯合新聞網 2018年5月22日 上午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