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2億公款 阿扁親家遭判刑2年

前總統陳水扁的親家黃百祿,原為金棠公司最大股東,因涉嫌做假帳掏空公司資產遭檢方起訴,台中地院歷經3年多審理,被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黃百祿2年徒刑,另3名共犯各處7至9月徒刑。仍可上訴。

陳水扁的媳婦黃睿靚的父親黃百祿於93年擔任金棠科技公司實際負責人(掛名董事)期間,因積欠聚眾公司30億餘元,在93年5月間讓聚眾葉信村花9億元入主金棠,可是黃、葉經營金棠期間,涉嫌做假帳掏空金棠2億餘元,用來清償黃積欠葉的欠款利息。對於被指控作假帳,黃百祿辯稱「只是疏失」,沒有觸法。經調查後,台中地檢署依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將黃百祿、郭興中、郭文村及後來入主金棠公司的實際負責人葉信村一併提起公訴。不過黃百祿等人辯稱,這些款項都是為了投資的支出,並非掏空或私人挪用。最終只有郭文村坦承認罪。

《蘋果日報》報導,台中地院歷經過3年審理,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黃百祿有期徒刑2年,其他3名共犯分別是葉信村9月、郭興中7月,郭文村則因認罪獲輕判8月,緩刑3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5萬元,另須向指定機關或公益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 2018-07-18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