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討債集團「內帳」做得好 法院准查扣1650萬元資金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中打)等單位,上月底破獲李姓嫌犯等8人,以「里銨資產股份有限公司」掩護,卻是掛羊頭賣狗肉,從事高利貸與暴力討債勾當,利息最高達360%,借20萬元還了3個月共10多萬元利息,本金一毛錢都沒少,警方發現李嫌與公司共有現金與存款1800多萬元,向法院聲請扣押,法官發現這家公司記帳很仔細,連律師費都記得一清二楚,可認定警方查扣的資產是不法利益,核准扣押資產1650萬餘元,李嫌等3人則羈押。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與中市警局豐原分局、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報請中檢指揮,上月底李姓主嫌在中市北屯區成立的「里銨資產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表面上是合法經營的企業,協助客戶融資業務,但實際上卻是放高利貸的「吸血鬼」,利息從年利率36%至360%,警方估計有30至40人受害。

警方調查受害人,有2人狀況特殊,其一是經營製香業的謝小姐,資金周轉不過來,去年初借款100萬元,卻沒想到李嫌提高利息,年利率高達185%,謝小姐償還136萬元利息,本金分文未少,李嫌等人跑到謝小姐的工廠內拋灑冥紙,目擊者還指證說,李嫌的手下曾亮短槍恐嚇,另一被害人施姓男子,去年底借款20萬元,年利率高達360%,一期10天,每期利息2萬元,施男支付10多萬元利息,本金仍分文未少,他至今年3月無力償還而潛逃,住處大門被噴「欠錢不還」紅漆。

警方在現場查獲20多萬元,又從公司存摺與李嫌的銀行帳戶內,共查扣存款與現金共1800萬餘元,向法院聲請查扣不法所得,不過,如何證明這是不法所得?警方查獲該公司帳冊,裡面記載得鉅細靡遺,包括去年3月支付兩位律師費共11萬6000元,去年3月該公司收入將近100萬元,支出約52萬元,利潤高達47萬餘元,法官認為這些帳冊,足以證明1650萬元資產是不法所得,核准警方扣押。

警方另查獲棍棒、電擊棒、電擊槍與蝴蝶刀等凶器,以及集團制服一批等證物,李嫌宣稱自己經營的是合法公司,沒有暴力討債與高利貸等行為,法院裁定李嫌與共犯林姓男子(30歲)、金主王姓女子(43歲)等3人羈押,其餘5人以3萬至5萬元交保,依恐嚇取財罪與重利罪、毀損罪、組織犯罪條例等偵辦中。

自由時報 2018-08-09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