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鋌而走險只分2%贓款 警嘆:值得嗎?

雲林縣警局刑大科偵隊17日破獲車手集團逮捕4人,成員都很年輕,4個就有2個是累犯。科偵隊長劉丁心表示,車手通常是呼朋引伴加入,教戰守則哄騙他們被抓會交保,警方期盼檢方聲羈嚇阻之,逐步瓦解車手集團。

17日被破獲的車手集團,有車頭1人、車手2人、司機1人,全是20多歲年輕人,2人是累犯。劉丁心表示,詐騙集團的分工由詐騙機房、發話集團、車手集團組合起來,詐騙機房做案期間像閉關,成員完全不移動,全員朝夕相處一個多月,分贓5%至8%;負責四處提款的車手,分贓約2%。

劉丁心說,車手經常供稱「因為找不到工作」,或「從網路、報紙看到的」而入行,如果真的像他們所說的話,警方看報紙、看網路抓人就好,車手通常是呼朋引伴,被抓到時常說自己是第一次。17日被當街逮捕的28歲黃姓車手,4年前在機房打電話行騙,遭劉丁心破獲,時隔4年沒找正當工作,「轉行」改當車手。「車頭」謝姓男子也才22歲,本月初才在台北落網過。

劉丁心說,車手常被地檢署視為微罪而交保,因此集團的教戰守則會哄騙新手「不用怕,抓到會交保」,使得不少年輕人誤信,一步步被集團操控,希望地檢署考量嚇阻車手擴張及後續辦案空間,偵辦時聲押車手。

中時電子報 2018-09-19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