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飆速撞死3人 謝亞軒重罪起訴再羈押

21歲男子謝亞軒雨天下班尖峰時間與友人黃佑呈在台北市分駕2車競速,謝的車衝進騎樓撞死3人,台北地檢署偵辦,聲請羈押謝亞軒獲准,昨天依妨害公眾往來致死、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等罪將他們起訴;今天全案移審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審理,裁定謝亞軒繼續羈押。

裁定指出,謝亞軒經訊問後,坦承過失致死,否認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不過,依共同被告及證人證述、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謝亞軒犯嫌重大,他所犯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考量審理中尚有調查證據的可能,如不羈押,顯難進行後續審理,裁定謝亞軒羈押。

檢方指控,今年10月11日傍晚近6點,謝亞軒開著租來的黑色豐田轎車與黃佑呈所駕駛的白色轎車,2車競速從台北市「小巨蛋」旁健康路一路狂飆,再右轉南京東路四段,謝為閃避安全島、水漥急速90度右轉,車子失控衝進騎樓撞死3人。

檢警調查,謝亞軒有毒品、酒駕、殺人未遂等前案紀錄,檢察官依他涉犯「不確定故意」的殺人罪及公共危險致死罪,以重罪、串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法官審理後,裁定謝亞軒以15萬元、黃以10萬元交保,但謝覓保無著,改裁定羈押禁見。

聯合新聞網 2018-11-1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