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殺越籍妻及教授小王 妒男奪2命仍判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龍震鴻認為裴姓越籍前妻假意要跟他復合,欺騙感情又借60幾萬元,卻與某科大楊姓助理教授同居,前年5月氣得涉持刀砍數十刀殺害2人。一審認為,龍當場報案自首,於看守所教誨過程表明悔意,也願賣房賠死者家屬,判無期徒刑。今天上午高雄高分院雖撤銷原判,仍維持兩個無期徒刑、執行無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龍震鴻(47歲)2016年5月間和前妻裴女離婚,裴女之後與楊姓助理教授交往,但龍仍與她保持聯繫,甚至因互動頻繁,龍認為裴女有意復合,前年答應借她美金2萬元(約台幣62萬元),匯到裴女胞兄於越南帳戶。

2017年5月29日上午6點28分,龍震鴻帶菜刀找裴女討債,並打算拒還錢,就要拿刀恐嚇或逼簽本票、借據,沒想到卻發現楊姓男子在場同,懷疑裴女一離婚就跟楊同居,但裴女及楊皆否認離婚前就交往,裴女又維護著楊,讓龍更認定楊介入婚姻,破壞家庭;龍姓男子當場情緒失控,持菜刀猛砍兩人頭、頸、心臟等要害,直到倒地不起。

龍姓男子犯案後打電話報案,並請求派救護車到場,但楊姓男子身中19刀,刺入心臟及胸腔,急救不到1小時死亡;裴女也中17刀,右頸靜脈及右手肘大血管破裂,造成低血容性休克,隔天上午宣告不治。

龍姓男子審理時承認殺人犯行,在看守所教誨輔導過程中也表示悔意,願意承擔最重懲罰,也願用唯一房產賠給受害家屬,但遭拒絕。

一審認為,龍姓男子手段凶狠,不過屬臨時起意,認為楊姓男子一再破壞家庭,當下內心憤恨難抑、情緒失控殺人,非「無差別殺人」,且龍就學期間曾受霸凌,具自戀特質傾向,遭遇傷害默默承受,缺乏正向面對解決問題能力,加上龍驚覺犯下大錯隨即報案自首,雖然事後懊悔都是枉然,惡性仍和隱匿犯行、毀屍滅跡有別。

合議庭另考量,醫師鑑定他除非再遇到類似情境,否則再犯可能性低,經過長期心理治療有回歸社會更生可能,沒永久隔離的必要,依犯2個殺人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

聯合新聞網 2019-01-1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