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15歲少女7萬買車要每週「做」2次到18歲 渣男GG了!

高雄1名許姓男子從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15歲少女,知道她想買機車,拿7萬元借少女,卻要求少女每週和他作愛2次到18歲,錢就不用還。少女不耐許男頻繁「約砲」,2個月後避不見面,許男卻找來郭男扮黑社會大哥,逼少女簽下33萬元本票,恫嚇「若不還錢會遭輪姦」,要少女繼續和他發生性關係,債就由他扛,少女害怕報警逮人;高雄地院一審依對未成年人性交與恐嚇取財罪將許男判刑3年,郭男則被依共同恐嚇取財罪判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綽號「康康」的許男,2016年12月間,透過行動電話交友軟體Beetalk結識當時年僅15歲的少女,得知少女想購買機車而需款7萬元,許男為滿足其性慾,竟向少女稱可借款7萬元給她購買機車,但少女到年滿18歲前要當其女朋友,且每週1至2次與其外出作愛,則借款就不用歸還。

少女應允後,許男就在同年12月15日約出少女,載往三民區某汽車旅館作愛,2天後又帶少女到高雄火車站旁之的旅館開房發生性關係,翌日即在鹽埕區的崛江商場附近,拿7萬元給少女。

後來因少女不堪許男頻繁「約砲」,避不見面,許男為逼迫少女就範,2017年1月間日花1萬元透過不知情的陳姓男子(不起訴)找到少女租屋處後, 許男就找來郭姓男子佯裝是他幕後老闆,前往少女租屋處樓下向被害少女恫嚇說,他的工作是幫老闆帶小姐援交的經紀,「老闆勢力很大,什麼事都做得出來」、然後要少女簽立多張本票還錢,不然要將少女押上車去作「S(性交易)」。

少女心生畏懼簽下5張5萬元的本票,許男食髓知味,隔幾天又找上被害少女說,老闆又要找妳麻煩,我幫妳求情,但老闆要少女再簽3萬元、5萬元本票各1張,少女心生畏懼而配合。許男後來又多次叨擾說,老闆要她按月還2萬元,若不還錢,會被黑道輪姦。並假好心稱,不然由他幫忙扛下債務,但少女要繼續保持與他每週「約砲」的性關係。

少女不堪其擾,報警於2017年2月19日報警逮人,起獲少女被迫簽下的本票共33萬元。許、郭2人才被繩之以法。

自由時報 2019-05-15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