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 可一次領

勞工未來領勞退新制退休金時,可以選擇一次領或按月領了! 現行勞工領勞退新制退休金,若年資滿15年以上,「得」請領月領,勞動部原本擬修法再限縮,但在本報率先披露此舉將引發更大爭議後,勞動部長潘世偉重新召 集會議,裁定改變修法方向,將放寬開放讓勞工可選一次領或月退。全案將在6月前送行政院審議。

勞退新制目前開戶已達954萬戶,勞動部此次修法改變請領方式,影響重大。

此外,勞動部此次修法也將一併檢討「延壽年金」存廢,由於已有勞保年金終身保障,勞退新制規定應該另外開辦的「延壽年金條款」確定刪除,確定不再開辦延壽年金。此外,修正案也將增訂勞退新制退休專戶,不得供做抵押、擔保或強制執行。

勞工退休條例有關勞工請領新制月退休金規定,勞工新制年資滿15年以上,「得請領月退休金」;滿15年以下,「應請領一次退休金」。勞團多年來批評,勞動 部強制要求年資滿15年以上領月退休金過於僵化,應開放勞工可自選一次領或月領;且條文規定為「得」,也有彈性解釋空間,亦即不一定要月領。但勞動部研擬 修法,不但未解套,還朝更嚴格規定修正,讓勞工完全沒有選擇空間。

經本報上月報導,潘世偉召集會議重新討論,裁定應開放勞工選擇權,勞工可自選一次領或月退。

勞動部原本認為,勞退新制立法規定限月退,意旨為避免勞工一次領後花用怠盡,老年經濟無依,因此希望勞工按月領,但既然外界認為勞保已改為年金,勞工至少 每月已有一份月退,且如果勞工因為家庭事件有大筆經濟需求,勞退新制帳戶或可應急,因此決定開放勞退新制讓勞工自選一次領或按月領。

至於也是爭議極大的「延壽年金」,係指勞動部應開辦延壽年金,供勞工年滿60歲時投保,以供82歲平均餘命後領取。但由於延壽年金保費極高,強制勞工為 82歲以後投保,也可能引發民怨,因此勞退新制上路快10年,勞動部遲未開辦。如今考量勞保年金開辦後,勞工已經有終身年金,加上保險公司開辦延壽年金意 願不高,勞動部決定刪除相關條款,確立不辦延壽年金。

聯合報 201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