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 高雄檢舉違停占大半

高雄市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倍增,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今天公布去年受理民眾檢舉交通案件統計,去年共受理28萬餘件交通違規案,比前年多了10萬多件,前3名分別是違規停車、闖紅燈及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其中檢舉違規停車更居總數大半。

高雄市警方去年共接獲28萬4883件交通違規案,舉發其中24萬7236件,3萬3178件因民眾舉證不明確才未舉發;另有4469件是市府其他單位管轄案。

高雄市警交通大隊統計,檢舉案件中,以檢舉違規停車最多,共檢舉17萬7727件,占總數的62.4%,其次是闖紅燈共2萬0819件,占總數7.3%;檢舉「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共有1萬3174件,占4.6%,名列第三。

交通大隊表示,檢舉交通違規雖沒有檢舉獎金,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檢具具體違規事實、時間及地點,便可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警方查證屬實便得依法舉發。不過警方去年底也建置「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入案系統」列管檢舉案,對於連續舉發案也會出現警示,可勸導被檢舉人避免連遭檢舉。

員警說,儘管去年8月至9月間,高雄警方曾針對違規停車,發動連續1個月「大執法」,不過街道仍常見車輛違規停車,有時員警好意先勸導車主移車,卻反而遭對方質疑「哪有違規?」,甚至還有人跟員警討價還價,要求延後移車時間,警方只好請拖吊車處理。

聯合新聞網2018-03-1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