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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社會風氣越來越開放,男女交往機會也愈來愈頻繁,加上個人自主性提高,對於婚姻關係的
重視程度不若以往,不僅晚婚風氣興盛,離婚率更是逐漸提高。而【外遇】也彷彿普遍到幾乎見怪不怪,
為原本已逐漸淡薄的夫妻忠貞觀念,投下更多破碎的變數。

如果不願意成為婚姻中受傷的一方,就要保持基本的警覺心。
外遇徵兆 (保持警覺心,才能即時保護自己)

1. 另一半找盡理由晚歸甚至徹夜不歸(如:開會、加班)
2. 行為舉止異常(如:態度冷淡、一再揚言要離婚或分手)
3. 常有不出聲電話、電話費暴增、手機有曖昧之簡訊等
4. 接到某些電話會明顯的迴避談話
5. 性愛次數明顯減少
6. 開銷花費明顯增加且項目不明
7. 車上或身上有來歷不明的物品
8. 耳聞同事或友人所見之情形

如何處理外遇問題?
面對外遇問題不能一味逃避,遲早都要有結果。除必須冷靜之外,下列心理建設極為重要:

1. 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什麼? 許多人在面對另一半外遇問題時,心中總是茫然無緒,到底自己還要不要這個婚姻?能不能完全寬恕曾經背叛自己的另一半?自己所追求的人生是什麼?連自己都沒有定見及認知,如何能掌握解決問題的方向?因此,處理外遇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先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

2. 確切瞭解自己要怎麼做(如何做)? 認知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擬定策略,是採取壓制策略、迴避策略、圍堵策略、妥協(容認)策略,或是退讓策略。

3. 真正的去做(實行階段) 擬定處理問題的策略之後,接下來的就是去實行,否則一切都是空談,一切還是回到原點。其實婚姻有太多的盲點,這些盲點經常就是外遇問題的徵結所在。多諮詢專家的意見,尋求社會支援幫助,再加上自己判斷,真心誠摯地去解決問題,才是處理外遇危機的最好策略。

外遇調查 (掌握情勢,進可攻退可守)

一但察覺狀況不對勁,裝聾作啞或是怒氣沖沖,不是讓對方得寸進尺,就是鬧得滿城風雨。
唯有透過徵信公司的協助,先搜集掌握到有利的證據並瞭解全盤狀況,才能進可攻、退可守
的思考接下來該如何解決問題。

外遇蒐證 (專業外遇徵信必須提供的證據)

1. 拍到被調查者和她(他)人親密的照片
2. 被查人行蹤(如:下班時間、去哪裡、作甚麼)
3. 第三者背景

證實外遇後的處理方式:

抓姦在床

有意離婚者的最佳處理方式,不僅能徹底和另一半斷絕關系,對於監護權及贍養費求償方面更有極大勝算,但若已有子女,可能造成子女較大的傷害與影響。


感情破壞:

如果不願見到枕邊人和第三者成雙成對,可委託徵信業者依照現實狀況,安排不引起懷疑的方式使被調查者和第三者自然分開並不再往來,夫妻兩人之間便不再有障礙,有助於恢復以往美滿和諧的家庭生活。

感情挽回:

要進一步挽回已經變心的另一半,除需要委託人本身的努力,更需要專業的徵信公司衡量現實狀況,結合心理技巧、環境安排與科技應用等方式,才能拾回舊日感情的甜蜜。


外遇斷絕

我們提供專業感情破壞服務勢必達成您的期待!

感情破壞不是發黑函、潑硫酸、找兄弟 ~ 以上只是個人報復或洩忿的手段!
感情破壞乃是破壞第三者與您的伴侶的戀情, 讓您有機可趁,重回伴侶的懷抱~
感情破壞絕不是單純的暴力、無腦的行為。

這是針對第三者所設計,配合狀況,使第三者或被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順其自然的分手, 並徹底不再往來,使夫妻兩人之間感情不再有障礙,迅速恢復以往美滿和諧的家庭生活。

每個人的遭遇與狀況皆不同, 因此我們徵信社特地針對各個個案下去考量設計, 這並非是單獨完成的程序,優質的感情破壞... 需要一個有經驗、思慮縝密的團隊才能完成。 專業徵信社教你如何做! 我們提供徵信公司服務,為你盡心盡力,務必使命必達。

為什麼要做外遇蒐證 ?

蒐集配偶外遇的證據,通常有情、理、法三方面之用。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希望配偶回頭、不想離婚者,有些人會使用蒐集的證據,來要求外遇的配偶,簽下悔過切結書,擔保不再犯。切結書中通常附帶再犯情況的「懲罰 ,例如:提告或者要求金錢賠償。 若夫妻中無過失一方,要放棄婚姻,通常會以外遇證據來提告、訴訟,藉此要求金錢賠償、贍養費或子女的監護權。 「外遇蒐證」,不僅是確定配偶是否發生外遇的方法,外遇蒐證更是抓姦程序的重要前置步驟。

徵信社都如何進行外遇蒐證 ?

1. 先調查出有關於被查者的背景資料及生活規律習慣。
2. 規劃出被查者的可疑時間點以及地點 。
3. 針對交通工具及環境,派遣調查員實施外遇蒐證
4. 將被查者去哪?見誰? 做什麼? 予以調查並蒐集證據。

為什麼要委託徵信社外遇蒐證 ?

一般男女碰上外遇問題時,通常是不知所措或怒火攻心,所以往往會在懷疑階段時做出許多無經思慮策畫過的動作行為,也因此往往就打草驚蛇而增加往後外遇蒐證調查的困難度。

在這裡要鄭重的提醒各位,當發現另一半有異狀時,就應聘請專業並值得信賴的徵信公司外遇蒐證調查,由專業徵信人員配合徵信器材做調查才是最佳方式。

可以自己進行外遇蒐證與調查嗎?

當然可以自己進行外遇蒐證,只是外遇蒐證需要長時間的蒐證及精準的調查,合法的外遇蒐證可以幫助您處理麻煩的外遇問題,在要求離婚贍養費時,可是一大助益,可是如果盲目的胡亂蒐證,往往打草驚蛇,果真抓姦在床,可用外遇抓姦的鐵證,要求賠償,在失去另一半時,若還能要回一些賠償,可以給自己和家人多一層生活保障。

一般開始懷疑另一伴有外遇時,最快、最有效率的找答案方式是找優良徵信社徵信社會按照委託人的要求,進行外遇蒐證及調查,一般人最少會一星期與外遇對象見面,當然也有少數例外。

因此徵信社會先進行跟蹤階段,若是在第一星期沒有任何所獲,會和委託人協商是否繼續跟蹤調查,倘若委託人同意,則會再度進行跟蹤,當然徵信社辦理外遇調查、外遇蒐證的方式,不單只是跟蹤而已,必須依狀況而定,有時還要進行其它蒐證的部份,包含GPS定位等等,用最科技的徵信器材,給委託人最準確的情報。

外遇就是夫妻中的一方與第三者有性行為的關係。認為外遇好玩、刺激是一件光采的事。傳統文化中大男人主義的影響認為外遇很刺激,所以躍躍欲試一旦有機會,很快就自願上鉤了有成就的男人已婚加上事業上已小有成就,所以出手大方,動作穩重,很容易得到不懂世故的女人的青睬。

外遇的代價

損害賠償:損害賠償的部份由於配偶一方的行為破壞了婚姻之間的和平和協調,即違反婚姻契約義務而侵害他方在婚姻上的權利。因此通姦行為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加損害於他,構成共同侵權行為,通姦者及相姦者依法對於配偶之他方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拒絕同居: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違背夫妻互負之貞操義務,他方主張不履行同居義務,即有民法第一千零一條但書規定之正當理由,若通姦之配偶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他方得以有此正當理由而抗辯主張不負同居義務。惟此係消極的得主張不負同居義務而已,並非謂得提起別居之訴裁判離婚:夫妻之一方與他人通姦者,依民法第1052條第二項的規定,他方得請求裁判離婚,並得依法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民法第1056條)。

如夫妻無過失的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他方縱無過失,亦得請求給與相當的贍養費(民法第1057條)。發現先生正在脫產,如何補救? 離婚條件尚未談妥,卻發現夫丈夫有脫產的動作時,妻子可以向徵信社連絡法院請求假扣押的執行。但是法律規定請求人必須提出該財產三分之一的擔保金,而且丈夫可以要求限期起訴;這時又因為婚姻關係尚未結束,財產的請求權還未發生,程序上有點麻煩。有些丈夫在離婚的過程中,早已將財產過戶給他人,或者經過設定抵押,造成個人債務多於資產的假象,使得妻子無法要求財產的分配。所以實務上,丈夫很容易得到妻子的財產的分配部份,而妻子則很難分配到丈夫的財產。身為人妻者,不可不慎重的考慮要如何才能保護自己既有的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