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怒告嫩妻結婚3年不嘿咻 法官見2人對話「激流鎮」判離
首頁 > 相關案例 > 離婚 > 尪怒告嫩妻結婚3年不嘿咻 法官見2人對話「激流鎮」判離
| 外遇 | 離婚 | 抓姦 | 醫療相關 | 消費及健康相關 | 婚前調查 | 徵信 | 尋人 | 跟監 | 搜證 | 債務催收 |
| 大陸二奶 | 家暴 | 財經 | 監護權 | 專利權 | 偽造文書 | 商標法 |

高雄1名黃姓男子4年前娶了越籍女子,但他控訴結婚以來遭妻子冷漠對待、拒絕行房,妻子不但要求分房睡,最後甚至搬離家中,讓他決定訴求離婚;但妻子辯稱離家是為了讓丈夫挽回她,2人仍有感情、不願離婚;不過法官審酌妻子曾傳訊息對丈夫說「如果離婚,我的激流鎮(應為居留證)會被收回」,認為妻子僅是為了台灣身分證才結婚,因此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弟弟2017年到越南與1對姊妹結婚,弟弟的婚姻相當美滿,但黃男卻指控與老婆結婚3年多鮮少互動,妻子態度冷漠、幾乎不行房,對方還主動要求分房睡,讓他相當難過,訴請離婚;而黃男的親屬也說,夫妻倆完全沒有交集,去年11月黃男妻子還將東西搬光離家,讓黃男找不到人。

黃男的母親也出面說媳婦冷漠,每次見面都在滑手機,或是用越南話講電話。不過黃男妻子在法庭上喊冤,她說是黃男先表現出冷漠態度,她搬出家是希望黃男能挽回她,藉此更重視她,因此她拒絕離婚;不過法院認為,黃男的親屬都一一證實2人互動鮮少,而黃男妻子並未主動修復夫妻關係,而是選擇離家,且兩人住在附近,也不見她回家。

此外,法官審酌黃男妻子曾傳訊息給丈夫「我不要回越南,我只想在這邊工作。如果我跟你離婚,我的激流鎮(應為居留證)會被政府收回來啦,我要怎麼辦。」判斷黃男妻子在意工作比婚姻還多,2人確實已無夫妻之實,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 2021/09/28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