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提案180天長照假 民眾冷感一周不到50人附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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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推估,台灣每五個勞工就有一人因照顧失能、失智家人影響工作,每年約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本月12日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爭取180天長期照顧安排假,但附議階段至今進入第七日僅46人附議,若繼續按照這個速度,60天期限恐僅取得約400個附議,距離5000附議門檻遙遙無期。

據家總設計的「長期照顧安排假」,每位勞工在失能、失智家人核定列入長期照顧人口的期間,最長可申請180天,前30日給予處理最忙亂的照顧安排,並由就業保險來補助六成的投保薪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作法,至少在前30日給付「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津貼」;其餘150日為彈性請假,允許半天或一天的彈性請假,以因應臨時性的照顧。

行政院主計處統計,45至64歲有一半以上需要照顧家屬,其中又以45至54歲者最多,家總秘書長陳景寧指出,2017年曾針對台灣950名企業員工進行調查,家庭照顧者在安排長期照顧時,需要有時間洽詢長照資源、等候評估、陪伴長輩孰悉居家服務、日間照顧中心或外籍看護工等各式服務,平均要6.1個月才能穩定生活。因此主張長期照顧安排假最多180天。

家總過去也透過調查發現84%照顧者認為請假頻率變高、無法參加工作以外的聚會、無法配合加班、遲到早退頻率增加,甚至是無法專注工作,使照顧影響工作表現。45歲後才退離職場者的離開最後一份工作原因,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陳景寧表示,有長照安排假可請才能加速安排,降低離職風險。

陳景寧也強調,「離職照顧」造成勞工、雇主、國家三輸,勞工不僅損失薪水,也影響未來退休金,照顧離職年齡大多是技術成熟期甚至是主管,雇主失去熟練的員工,對國家而言,不僅損失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 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經濟救助。

聯合新聞網 2019-07-19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