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嫌1歲女哭鬧 父抓起猛摔腦傷不治

在便利超商上大夜班的25歲邱男,與黃姓妻子、1歲多的女兒租住在中市沙鹿區套房,夫妻對女嬰哭鬧常暴力相向。今年1月間,邱男獨自照顧時,因女嬰哭鬧不休,將她騰空抓起,猛力拋摔在床,女嬰跌落彈簧床還彈跳起,不久,身體呈現癱軟,夫妻才對外求救送醫,女嬰傷痕累累、新舊並呈,因「受虐性腦傷」不治身亡。檢方依違反《兒少法》及傷害、傷害致死等罪起訴邱姓夫妻

邱男到案,辯稱他前一夜工作太累,只記得抱起哭鬧的女兒,回神後,女兒就掉在床上,他是因「手滑」才讓女兒掉到床上,並非惡意摔拋。

起訴書指出,鄰居平時有聽到女嬰哭聲和打小孩的聲音,尤其,邱男單獨在家時,打得比較兇,女嬰哭聲也比較大。邱姓夫妻友人也說,看過女嬰的小腿肚被黃女持熱熔膠毆打留下的一條條瘀青痕跡,也看過邱男毆打女嬰臀部。

邱男兩夫妻在2019年11月、12月間,連續對女嬰哭鬧常常拳腳相向,邱男猛打女嬰屁股,打到尿布都破裂;黃女則拿熱熔膠條毆打、捏耳朵,造成女嬰下肢多處瘀傷、雙耳殼有傷口。

女嬰送醫,腦幹失去功能,昏迷指數3,檢查出左側顱內硬膜下出血、視網膜出血、休克及呼吸衰竭,在1月8日晚間因多重器官衰竭不治。經兒少保護醫療整合服務驗傷專家協助評估鑑定,認為女嬰「受虐性腦傷」是成人加諸力道,蓄意拋摔或搖晃所致,一般150公分以下低處跌落,並不會造成如此嚴重腦傷及視網膜出血,而排除意外或單純手滑造成女嬰跌落床上。

檢方不採信邱男說詞,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傷害、傷害致死等罪起訴邱姓夫妻兩人。

中時電子報 2020/03/31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