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說我老婆外遇」 人夫一句話逼徵信社出大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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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懷疑妻子在外偷情,去年10月花了40萬聘請徵信社跟監,徵信社跟了一段時間沒發現女方出軌,最後迫於蔡男的「業績壓力」,只好派出小鮮肉接近女方再拍照交差,蔡男事後發現照片作假,怒告徵信社詐欺,但台北地檢署認為,徵信社並未以此照片騙取超出合約外的報酬,不構成詐欺罪,將陳姓負責人等人不起訴。

蔡姓男子年約50歲,去年10月他因懷疑妻子不忠,而找上徵信社商討,最後約定以3個月40萬元價碼聘請徵信社跟監、偷拍妻子一舉一動,若有拍到妻子偷情鐵證,事後再給30萬後籌。

不過徵信社跟拍期間,發現蔡妻除了去健身房,就是去買菜,然後就回家,一點不正常的跡象都沒有,徵信社將這些再平常不過的狀況回報給蔡男,蔡男卻堅持「土地公說我老婆外遇」,要徵信社一定要拍到他滿意的照片交差。

徵信社陳姓負責人與林姓合夥人等人迫於無奈,最後心生一計,找了一名李姓小鮮肉到妻子常出沒的場合,藉故與蔡妻搭訕攀談,徵信社再從遠處拍下這畫面交給蔡男了事。

蔡妻事後從蔡男手機發現自己被跟拍的照片,質問之下才知自己被徵信社跟監,但強調自己絕無不忠,在一番對質後,蔡男發現徵信社交給他的照片是假的,認為自己被騙了,因此提告徵信社涉犯詐欺罪嫌。

徵信社陳姓負責人、林姓合夥人、李姓小鮮肉等人到案辯稱,找小鮮肉接近跟監目標是他們行業內不能說的秘密,但這次除了成功與妻子攀談外,並沒有掌握其他更深入的證據,所以沒有跟蔡男索取後籌。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徵信社雖然是在刻意安排下拍下妻子與小鮮肉攀談的照片,但徵信社並未以此照片謀取超出合約外的金錢,不符詐欺罪的構成要件,雙方之間應是民事糾紛,因此將案件不起訴。

蘋果即時報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