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殺妻剁成7塊 年近70歲逃死刑確定

桃園男子陳登科前年為了離婚財產分配問題,狠心持刀砍死妻子再分屍大卸7塊用石灰掩蓋屍臭,桃園地方法院將他依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但台灣高等法院考量他年齡已將近70歲,無期徒刑可使他終生與外界社會隔絕,改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陳與簡姓女子離婚後,前年5月25日上午2人發生爭吵,他到廚房拿刀砍殺簡女,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他把屍體拖進浴室,用料理刀、鐵鎚,將屍體切割成7塊,裝入塑膠袋灑石灰防止屍臭四散,內臟則裝袋放進冰箱,他被逮後還辯稱妻子被「木頭阿姨」殺害分屍。

檢方起訴並斥責陳男只因配偶不願移轉房屋所有權,即因內心不滿情緒及報復心態而蓄意剝奪配偶生命,犯案動機具倫理特別可責性,行為結果亦具嚴重破壞性、危害性,犯後復否認犯行,未見悔悟,應判處死刑。

桃園地院將陳判處死刑,但高院認為死刑在本案中並非唯一而無可替代之處罰方式,陳男近70歲服無期徒刑可謂使其終身與外界社會隔絕,將除男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中時新聞網 2020/12/04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