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嫌的尿液由混濁變清水 還向友人炫耀掉包被判刑

毒嫌陳男被警查獲,員警採他的尿液,陳趁置於辦公桌上的尿液無人看管時,藏於內褲中,藉口上廁所帶到廁所內,撕開封條將尿液掉包清水,員警發現濃黃的尿液變清水,且事後陳打電話向友人炫耀,報請檢察官拘提到案,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損壞封印等罪將他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二審。

法官審酌,陳男毀棄司法警察職務上掌管的尿液檢體,造成檢察機關於偵辦其施用毒品案件時蒐集證據之困難,漠視公權力執行,但他犯後坦承犯行,予以判刑。

檢審查出,台中市警一分局大誠派出所員警,4月17日下午,前往中市北屯區通緝犯馬姓男子住處搜索,查扣大量海洛因、安非他命時,因陳男歲同在屋內,他坦承馬男曾轉讓毒品給他吸食,警方也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

同日下午,陳男(39歲)並依警方指示裝滿自己的尿液兩罐供警方送驗,員警在瓶口上貼上封條,扣案作為證物,陳為規避施用毒品,見警方所扣押、放置在辨公桌的尿罐無人看管,偷藏在內褲。

陳藉口上廁所,偷攜帶至廁所,將兩只尿罐瓶口的封條撕開後,再將尿液倒入小便斗內後加水回填,復黏回瓶口的封條放回原處,使尿罐中的尿液失去採尿送驗之目的。

當晚,員警發現陳男採驗的尿液均呈清水顏色,疑似被調包,經調閱派出所內監視器後查出尿液被掉包,但陳男不願返所重親接受採尿。

同時,檢察官指揮烏日警分局調查馬男毒品案時,發現陳男於電話中向馬男炫耀此事,經與大誠派出所承辦警員確認有此事後,以有滅證行為,發拘票拘提陳男到案,再次採尿送驗,驗出呈甲基安非他命、嗎啡、可待因陽性反應,證明吸食一、二級毒品。

聯合新聞網 2019-09-20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