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性侵尋短致重傷癱瘓 2惡男判賠200萬

39歲男子洪大川及34歲男子郭全佑,在2017年間趁女子A女酒醉之際輪流性侵,A女事後兩度輕生致重傷癱瘓,於前年離開人世,被害者家屬提出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2男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12月9日晚間,從事業務工作的洪男及郭男透過經紀公司介紹約A女到KTV唱歌及飲酒。A女當天喝2杯酒後意識開始模糊,遭2男扛進摩鐵,輪流性侵。

A女事後2度輕生,因此重傷癱瘓、無法言語,前年8月因行動不良、飲食困難、食物嗆到及嘔吐、呼吸道食物吸入阻塞、窒息等原因死亡。

刑事部分,一審法院依乘機性交致人自殺而重傷罪,判洪男12年徒刑、郭男13年徒刑;被害者家屬提出200萬元求償,洪大川及郭全佑仍辯稱並未性侵,認為A女輕生與他們無關,法官不採信,並認為2人不法侵害A女性自主權,致A女輕生致重傷,判決賠償200萬元,可上訴。

自由時報 2020-12-04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