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同事造謠講壞話 男持球棒抓衣領恐嚇 遭判拘50日

陳姓男子與李姓男子都任職在新竹縣一間熱炒店,陳懷疑李常無故造謠,詆毀其名譽,對李心有不滿,去年12月氣憤下去找李理論,晚間憤持球棒前往熱炒店,步步逼近李作勢揮打,並抓住對方衣領;新竹地院審理終結,陳被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

法官認為,陳男因認為李男謠生事,詆毀其名譽,不思理性溝通解決,竟在公眾場合恐嚇對方,使李心生畏懼,並危害社會安寧,應該從重量刑,但考量陳坦承犯行,犯罪動機縱可理解,仍希望陳之後能修養心性,切勿再衝動行事,謹言慎行,審酌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

聯合新聞網 2021-10-20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