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攝狼」再犯!小電腦查妙齡女個資私訊騷擾

桃園警分局青溪派出所鄭姓員警7年前涉嫌偷拍多名女子裙底風光被記過法辦,事後仍不知悔改,去年9月值勤時見妙齡女子打扮亮眼,竟持警用小電腦查詢對方車籍並掌握個資,事後透過臉書、IG等社群網站私訊搭訕;女子不堪騷擾向警局投訴,鄭員經內部調查後被移送法辦,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個資法起訴。

調查,鄭員(34歲)在青溪派出所任職多年,7年前曾在臉書社團分享不明女子裙底風光,因臉書大頭貼為身穿警察制服照片,馬上就被網友起底。鄭員雖緊急刪文,但已有人截圖轉載,揶揄「原來鴿子大人(指警察)也有這種癖好」等語。

裙底照一曝光,鄭員曾在警局高層陪同下出面道歉,坦承自己「做錯事」,但未承認照片是自己偷拍;警方認定他嚴重損害警察形象,記2小過之後,移送妨害秘密、妨害風化等罪,未料事隔多年,他仍不知警惕再犯。

去年9月上午7時許,鄭員在桃園區春日路、三民路口站崗指揮交通,見一名妙齡女子打扮亮眼,明知對方沒有任何違規,仍記下對方車號,持警用小電腦查對方個資,進而搜尋到對方臉書和IG,私訊搭訕。

妙齡女子事後得知鄭員是透過非法管道取得她的個資,因不堪其擾,於是向警方投訴,警方追查發現鄭員曾用小電腦查詢對方個資,於是將他移送法辦。

偵訊時,由於2人對話紀錄一清二楚,警用小電腦也有查詢紀錄,而妙齡女子當下也無任何違規,鄭員無法自圓其說,最後自白犯行,被檢方依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起訴。

聯合新聞網2022-05-27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