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邱姓姊妹為母親守喪期間,不滿弟媳黃婦未一大早在靈堂跪拜唸經,分別涉嫌掌摑、拿椅子攻擊她,被高雄高分院依傷害罪,各處拘役55天定讞,得易科罰金,卷宗移送高雄地檢署,將通知邱姓姊妹到案執行。
判決書指出,2018年7月22日,邱姓老婦人往生,邱姓姊妹在高雄市小港區住處1樓外架設靈堂,在新竹工作的胞弟和妻子黃婦返家奔喪。
同月24日中午,邱姓姊妹因不滿弟媳黃婦未一大早下樓,在靈堂前為婆婆唸經,而與胞弟發生爭執後,其邱姓大姊涉嫌掌摑黃婦左臉頰兩巴掌,臉頰紅腫挫傷﹔妹妹則涉嫌持椅子朝黃婦丟擲,導致她左前臂及大腿擦傷挫傷。
被告邱姓姊妹辯稱,她們與弟弟起爭執後,對方用腳踹踢回擊,但不曾跟弟媳發生爭執。並說,弟媳黃婦提出的診斷書,就診日期為8月7日,距離案發時間已有14日,其提出傷勢照片拍攝日期,也有可能更改,否認犯行。
黃婦則說,二姑一早看到她和丈夫就說,媳婦每天一早都要跪著唸經,小姑還上樓多次質問,她說在餵小孩吃完飯就下去,後來二姑就搬桌椅到她房間,說「沒關係我就在這邊看妳」。
她下樓後,大家全部都聚集在靈堂前面,大姑、二姑就開始指責她,說她對婆婆怎麼樣,講一些不是事實的話,當時她還抱著小孩,隨後就發生衝突。
2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判處邱姓姊妹各拘役55天,並無不當,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