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求助針灸竟被刺穿胸膛不治 葉男密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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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67歲范姓婦人因受慢性病所苦,去年5月19日尋求針灸治療,在友人介紹下到一間診所針灸,沒想到葉姓男密醫替她針灸治療後,竟不慎針刺穿胸腔,導致范婦身體嚴重不適陷入昏迷,儘管葉男立即拔針,范婦仍出現氣胸、兩肺扁塌,送醫急救後仍不治;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認為,葉不具醫師資格又誤判情勢,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葉男自稱擁有「加拿大漢醫學院」另類治療師證書,范婦因患有帕金森氏症、血糖過高等疾病,長期受病痛困擾,在親友介紹下向57歲葉男求助,並由葉男替她針灸,施以胸部6針、腳部4針並收取費用,過程中葉男不慎將針刺穿范的胸腔,導致范婦送醫不治。

葉男警詢時稱,當天是第一次替范女看診,他使用經絡探測儀得知范女有胸悶及糖分偏高症狀,告知需用針灸調理,若期間有不舒服可立即告知,隨後就施以針灸約3分鐘,當時范女一說不舒服,他就立即拔針,後來范女起身如廁,但被看護發現已昏倒,他趕緊上前掐住范的人中穴急救,但范依然未恢復意識,最後由親屬通報119,他也在電話中依指示進行CPR。

不過,范女親屬指出,范女針灸後在廁所昏倒,當下有要求葉男通報119,對方卻稱范只是暈針不會死,不用過度擔心,直到半小時後才將通報送醫。

法官認為,醫師法嚴禁不具資格的人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目的是保障社會大眾得以在安全無虞的醫療環境下,接受經國家嚴格培訓篩選取得合法資格醫師的醫療服務,並確保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保障病患權益。

因葉男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憑曾參與「加拿大漢醫學院」另類療法課程取得治療師證書,率然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並向求診者收取費用,且第一時間未立即通報將范女送醫,導致憾事發生,造成范女家屬難以彌補的傷痛,至今未獲家屬諒解,考量葉坦承犯行,審酌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1年。

自由時報 2021-05-0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