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妻子與醫師去泡湯 對話「脫光光」卻否認有嘿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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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阿正(化名)前年在家用電腦,發現擔任護理師的妻子小蘋(化名)與外科醫師阿忠(化名)的LINE聊天內容,阿忠表示「呵呵妳脫光光我看過了」,遂詢問妻子,小蘋坦承與阿忠去泡湯,對方有看到她的裸體,阿正以配偶權受侵害請求損害賠償,兩人否認,合議庭不採信,台中高分院判決阿忠與小蘋各賠人夫阿正慰撫金新台幣20萬元。不得上訴。

二審合議庭以阿正向妻子詢問「妳的外遇對象到底是誰?」,小蘋回稱、「醫生」;又問「他為什麼可以看到妳的裸體?」,她回稱「我們一起去泡湯,沒有發生關係」,並說「我不知道要怎麼求你的原諒,也沒有資格,畢竟做錯事的人是我」。

法官以小蘋已坦承與醫師間有超越男女一般正常交往逾矩行為,堪認2人確有發展超過一般男女正常交往之婚外情,侵害阿正的配偶權,遂判決2人各賠償阿正新台幣20萬元。不得上訴。

阿正與小蘋結婚已6年,她婚後至醫院擔任護理師,前年3月起,她回家後經常以手機通訊軟體聊天至半夜,醫院未排班日亦時常外出並不接電話,種種行為令阿正開始起疑。

後來,他更發現小蘋前往阿忠住家大樓外,2人牽手一同進入阿忠的住家大樓。前年3月,小蘋向阿正坦承外遇對象是阿忠、2人有在診間親親、抱抱,2人有一起去泡湯、阿忠有看過她的裸體。經阿正請求損害賠償。

醫師阿忠及小蘋否認不當交往,辯稱阿正所提的LINE對話,並非被告2人的LINE對話,並稱阿正提出的光碟,是阿正以電腦側錄方式,全程監控被告2人的LINE對話違法取證,均不具備證據能力,未侵害阿正的配偶權。

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定小蘋是在阿正詢問下,主動說出她外遇對象為醫師阿忠,過程未見阿正有任何威脅或恐嚇言語,因而小蘋抗辯語音是被阿正言語脅迫,即難採信。

如醫師阿忠及小蘋未有不當交往,則於阿正質問時理應嚴重反駁,阿忠豈會表示「我如果有做了影響你夫妻家庭的行為,確實非常欠缺考慮,深感愧疚及抱歉。從來沒有想破壞,拆散別人家庭的做法」,法官因此認定阿忠及小蘋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聯合新聞網 2021-06-04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