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捕獵食蛇龜來飼養 稱不知是保育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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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55歲陳姓男子,日前自行補獵5隻台灣一級保育野生動物「食蛇龜」,飼養在杉林區一處私有工寮;警方接獲情資,於昨天上午會同相關當位,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一舉逮捕陳男,警詢後,將他依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地檢署偵辦,另將查獲保育類食蛇龜交由屏東科技大學收容安置。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人於高雄杉林區獵捕一級保育類食蛇龜,伺機販賣藉此謀取金錢;經警方蒐證,保七第八大隊會同旗山警分局、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人員持搜索票至該處查緝。

警方到場時,僅陳男在約一百多坪的鐵皮工寮內,該處有額外隔間,陳疑似住在該處,現場查獲5隻一級保育野生動物食蛇龜,並無其他動物。

據了解,陳男高雄人,涉毒品案遭通緝,只供稱,因為覺得好玩,便到山區捕捉來飼養,且每天餵食食蛇龜蝸牛及生雞肉飼養於籠子內,還裝傻說,「不知道食蛇龜是保育類動物」。

警詢後,將陳男依依涉嫌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查扣的食蛇龜,送至屏東科技大學收容安置,另擴大追查收購食蛇龜集團,及相關涉案人。

保七八大隊指出,食蛇龜屬於台灣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為本土唯一的陸棲性淡水龜,在生態保育中具有維護自然平衡及生物多樣性的重要功能;若非法獵捕、宰殺,違者恐涉野生動物保育法,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保七八大隊與林區管理處共同呼籲,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輸入、輸出、買賣、陳列、展示、繁殖。

聯合新聞網 2021-08-24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