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險業務偽造單據 專詐貴婦老客戶逾2千萬

高雄市王姓保險公司業務主任偽造收款單據,專詐老客戶保費,甚至在出事離職後仍持續不知情老客戶持續收取保費,還謊稱未到期保費可一次繳提高保障,出面提告的3位客戶合計被騙逾2千萬元,王女被橋頭地院依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8罪判4年半。

判決指出,王女於2008年6月9日起至2015年2月1日止,任職高雄市一家保險公司鹽埕分部推展處,擔任業務主任,專司業務拓展及提供收費服務,也可辦理各種保險金申請及款項轉交、保單質押貸款及房屋貸款之申請。

王女多年經營結識不少投保的有錢貴婦,在公司服務期間,即開始對信任她的楊姓大戶,介紹金融債券商品,以偽造保費受益憑證,詐取楊女349萬元,投資到期後,又以偽造的保單,騙她可轉為高利息的保險契約,楊女先後又匯給她750萬元。

另一名林姓女客戶,王女說幫她爭取到非常優惠之方案,將現金存放在保險公司內,不僅安全,每3個月亦可給付高額紅利1次,林信以為真,陸續將560萬現款交給王女存放。

2015年王女東窗事發,被公司革職送辦後,還以偽造的收據,持續對凌姓老客戶收取保費,還騙她未到期保費可一次繳提高保障,凌女累計被騙走459萬,直到2年後才知受騙上當。

案發後,檢警從王女起獲大批公司內部幹部的偽刻圖章,以及單據,王僅返還部份被害人的投保金,被依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侵占等8罪判4年半,可上訴。

自由時報 2021-09-13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