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34歲張姓男子於母親劉婦家中,只因一言不和,就涉嫌將母親推到冰箱角落並拳腳相向,次日變本加厲對母潑灑熱粥,造成她全身多處瘀傷及燙傷;劉婦報案經桃園地方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但張男事後2度跑回家,違反保護令被捕,經檢方聲請羈押獲准,昨被桃園地檢署依家庭暴力傷害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今年7月14及15日,張男2度對其母施暴後,劉婦報警處理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桃園地院當下核發緊急保護令,裁定張男不得對其母及其他家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侵害,且應遠離其母住家50公尺外。
兩度違反保護令
然而,同月18、22日,張男2度闖入其母住處,經家人報案及警方逮捕送辦,張第二度被移送時,檢察官認為張男行為誇張,為預防張再度對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造成傷害,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目前羈押於桃園看守所。
檢察官昨天偵結,以張男2度對其母家暴,短短數日後再度違反緊急保護令,依家庭暴力傷害罪嫌將張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