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縮胸手術昏死 醫師違法兼麻醉遭訴

新竹縣蕭姓婦人前往醫美診所作縮胸手術,陳姓醫師便宜行事,一人執行手術兼麻醉,沒想到蕭女失去意識後送醫不治,新竹地檢署認定手術醫師不得身兼麻醉醫師,否則將導致無暇觀察患者生命徵象的後果,而將陳男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檢方也藉由此案,揭發醫美為求簡省人力、時間、費用,往往於進行麻醉時,亦僅由單獨一名醫生在場的陋習。

檢方調查,2018年8月17日下午,新竹縣某醫美診所陳姓醫師,獨自為蕭姓婦人進行「左右雙乳縮胸」手術,因蕭女喊痛,陳男遂指揮護理師以點滴方式連續給予propofol(異丙酚)、fentanyl(芬太尼)、Demerol(地美露)等麻醉藥物後,因蕭女仍感疼痛,遂再指揮護理師以點滴方式給予propofol等藥物。

當天下午4點多蕭女失去意識,陳男始驚覺其呼吸異常,因手術室內無適當急救設備,趕緊打119轉送醫院搶救治療,蕭女仍於2個月後因雙側肺炎併敗血症、尿崩症、缺氧性腦病變及心室心搏過速不治死亡。

陳男坦承沒有麻醉專科醫師證書,矢口否認過失致死,辯稱受過麻醉相關訓練,蕭女胸部抽脂量不多,不需麻醉專科醫師在場。

檢方調查,根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即便陳男作的是靜脈注射中輕度麻醉,依法也需手術醫師「以外」之其他受麻醉相關訓練之「醫師」執行,本案是陳男單獨執行抽脂及麻醉等醫療行為,無其他醫師在旁監控患者心跳、血壓,致陳男投入最後propofol後,全無心跳、血壓等紀錄,顯係因他一人執行手術兼麻醉,無暇觀察患者生命徵象的原因。

檢方認為,倘若陳男於手術時尚有另一醫師,在旁側注意麻醉藥品使用後蕭女的呼吸、心跳,當知蕭女在當時已出現異狀,而能即時終止持續投藥。因此陳男疏忽而由一人獨自進行麻醉及手術,導致本件憾事發生。陳男說法乃屬卸責之詞,並不足採。

檢方指出,醫療美容手術本非急救或其他救助人命的緊急醫療行為,醫師動手術前,往往有充足的準備、思考及與病患溝通時間,然醫療美容實務上為求簡省人力、時間、費用,往往於進行麻醉時,亦僅由單獨一名醫生、甚至僅單獨護理師在場的陋習。

本案陳男雖認蕭女縮乳手術不需麻醉專科醫師在場,但即便如此,陳男在合併使用fentanyl及propofol時,應知有極大可能造成病患呼吸減緩、終止之專業知識,事前亦有足夠計畫、考量時間,延請另名醫師在場觀測病患呼吸、心跳,陳男卻捨此未為,終至在給藥過程中造成病患呼吸、心跳終止,猶未能即時查覺,而造成難以挽回的後果,陳男顯然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自由時報 2021-10-11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