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PO親密照放閃挑釁 正宮大怒找軍職夫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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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海軍聘僱人員阿哲(化名),多次與小三出遊,牽手、擁抱、作勢親吻等親暱合影,其妻小真(化名)在小三臉書發現2人親密照,一度精神崩潰,憤而要求其夫賠償60萬,橋頭地院判決他給付4萬元神撫慰金,可上訴。

結婚2年多的小真指出,2019年12月26日,其夫阿哲與女子小靜在教堂共度耶誕節,並牽手對望合影﹔2020年3月21日,2人到烏山頭水庫風景區遊玩時攜手合影﹔同年10月7日至7日,2人在花東旅遊時,牽手、擁抱、作勢親吻,及相互依偎之親暱合影﹔隔月9日,2人則前往屏東小琉球浮潛時,有牽手、互相對望、勾肩搭背等親密舉動。

她說,其夫等親密舉動,讓身為配偶她感到羞恥、不快,顯已逾越男女分際,為一般社會通念所不能容忍,因此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

被告阿哲則辯稱,除耶誕節是他和小靜單獨相處外,花東、烏山頭水庫與呂的家人一同出遊,至於小琉球浮潛也另有2位友人同行,交往程度並無親吻或更親密行為,未侵害其妻配偶權。

由於小靜在出遊隔天,將她與阿哲照片,PO在臉書放閃,被小真當做呈堂證據

承辦法官審酌小真所提出照片等證物,認定阿哲已侵害配偶權,並審酌兩造經濟狀況和學歷等因素,認為賠償4萬元比較合理。

自由時報 2021-10-19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