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毆妻家暴被法辦 法院傳5歲童出庭作證 惹媽媽及鄰居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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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名陳姓男子,因毆打妻子被依家暴、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南投地方法院將於本月下旬首度開庭審理,結果被害婦人年僅5歲的兒子竟被列為「證人」關係,與她一樣也接到傳票,消息傳開後,成為左鄰右舍討論、關注的話題之一,且絕大多數的民眾也認為,法官傳訊5歲童的作法,豈不是為難小孩?值得三思﹗

據了解,被告陳姓夫妻長期以來關係不睦,今年3月再度因薪資問題發生口角,期間陳妻不滿被丈夫毆打,前往醫院驗傷,怎料,陳男得知後竟追到醫院繼續動粗,經其妻子報案後,警方訊後,依違反家庭暴力、傷害將陳男移送法辦。

被害婦人向本報投訴表示,她一心盼望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能還給她一個公道,但一想到其5歲的兒子也收到傳票,也要出庭作證,心不禁涼了一半,試問她自己都害怕被丈夫毆打,更遑論5歲的孩童,在此前提下,其所作的證詞能採信?再者,孩童心智尚未發育成熟,除了可能童言童語缺乏邏輯思考,導致供詞反覆或答非所問以外,一方是其父親,另一方是其母親,叫其兒子如何自處是好?

針對被害婦人心聲,南投地方法院解釋說,該家暴案傳訊5歲童,係孩童父親委任律師及檢方公訴組所提出的,但基於客觀及公平、正義原則,開庭時不但會讓孩童遠離其雙親視線範圍內進行隔離偵訊,且還會有社工人員陪同,善盡保護孩童職責。

除此,孩童也不是唯一的證人,包括孩童的祖父母及曾參與陳姓夫婦輔導、協調的員警及縣府社會處相關人員也都會收到傳票到庭作證,以利案情早日釐清並作出公正判決。

自由時報 2021-10-19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