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當18天店長被開除 怒幫「未來店長」加薪4萬判3月
首頁 > 相關案例 > 偽造文書 > 只當18天店長被開除 怒幫「未來店長」加薪4萬判3月
| 外遇 | 離婚 | 抓姦 | 醫療相關 | 消費及健康相關 | 婚前調查 | 徵信 | 尋人 | 跟監 | 搜證 | 債務催收 |
| 大陸二奶 | 家暴 | 財經 | 專利權 | 監護權 | 偽造文書 | 商標法 |

彰化一家知名牛肉麵店聘顧胡姓男子當店長,胡男只做18天就遭開除,胡男心有不甘,竟利用得知麵店人力銀行帳號密碼,私自登入系統,將麵店在該網站刊登的徵才人員薪資全部變造,其中店長薪資4萬元到6萬元,變造為8萬元到10萬元,最少增加4萬元來惡整前東家,不過他的惡行仍被發現移送法辦。彰化地院審理,依違反變造私文書罪判處3月徒刑。

判決指出,胡男於2018年1月20日受甘男雇用於該牛肉麵店當店長,也負責經營該麵店的臉書粉絲專業,不過胡男在隔月7日離職,同年月26日凌晨5點多,胡男利用前雇主給的帳號登入該麵店在人力銀行的求才招募系統,發現密碼都沒改,於是開始將網頁刊登徵才應徵薪資大動手腳。

他將全職內外場人員應徵薪資2萬8000元至3萬3000元,變更為3萬8000元至4萬3000元;廚師薪資3萬5000元至6萬元,變更為5萬元至7萬元;將門市店長薪資由4萬元至6萬元,變造為8萬元至10萬元。不過胡男更改招募內容沒多久,甘姓負責人就經由系統通知發現系統遭竄改,於是報警逮人。

法官審理,胡男離職後擅自登入該麵店於人力銀行求職內容,且犯後迄今未獲得合解,但審酌胡男犯行後未造成實際損害,且仍積欠卡債等,量處以上其刑。全案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2-04-25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