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塗牆「狗吃屎改不了…」 外遇夫冷暴力訴離婚 法官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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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一對結婚7年的夫妻,因丈夫外遇後雙方爭吵不斷行同陌路,丈夫受不了提出「9大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其中一項為,妻子在家中牆壁寫滿「狗吃屎改不了…」等辱罵他的文字,法官則認為,丈夫外遇在先,又拒與妻溝通,只能寫在牆壁上給他看,是合理意見表達,駁回離婚之訴。

判決指出,退役軍官「阿國」(化名)2015年與「小君」(化名)結婚,婚後未有子女,隔年妻子發現丈夫外遇,經法院審理判「阿國」賠償25萬元確定,「小君」一度訴請離婚又撤回,但兩人的關係已行同陌路。

阿國2020年8月搬離住處,雙方分居至今,阿國提出「9大理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之規定,請求判決離婚,「小君」則反指「阿國」惡意遺棄,只要「阿國」願意回來一起生活婚姻仍可維持,縱使婚姻確有破綻,亦因對方外遇在先。

阿國提出「9大理由」包括:妻長期住台中市娘家、為孝親費爭吵、多次提告興訟、婚後長期分居未同房,無夫妻之實…等等。

其中一項為妻子在住處的牆壁指名道姓寫滿辱罵文字,包括:「狗吃屎改不了…」、「你也不是第一次走私的…」、「昧著良心過日子的人…」但妻子反駁,這是因丈夫不與其溝通、不接電話所致,她只好寫在牆壁上給他看。

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認為,丈夫外遇在先,又拒與妻溝通,抱持厭惡的態度,妻為抒發情緒、表達自身意見,與兩造當時相處狀態吻合應認可信,且衡量「9大理由」不能認定妻子就婚姻發生破綻,應負較重責任,請求離婚於法無據。全案可上訴。

自由時報2022-06-26 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