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鳥女兵與學長出遊「同住一房」 正宮崩潰怒告下場出爐
首頁 > 相關案例 > 外遇 > 菜鳥女兵與學長出遊「同住一房」 正宮崩潰怒告下場出爐
| 外遇 | 離婚 | 抓姦 | 醫療相關 | 消費及健康相關 | 婚前調查 | 徵信 | 尋人 | 跟監 | 搜證 | 債務催收 |
| 大陸二奶 | 家暴 | 財經 | 專利權 | 監護權 | 偽造文書 | 商標法 |

黃姓菜鳥女兵在去年9月與軍中學長出外兜風,當晚兩人同住屏東一家旅館。學長的妻子徐女認為黃女侵害其配偶權,破壞婚姻關係,提告求償70萬元。黃女主張兩人只是同住一間旅館,但並沒有發生性關係。橋頭地院審理後,判黃女已經侵害徐女的配偶權,須賠6萬元新台幣。

判決指出,黃女明知道學長是已婚人士,已經結婚多年,但卻在出遊的晚間與學長同住一間旅館,此已逾越普通同事交往分際,嚴重侵害徐女的配偶身分法益,令她相當痛苦,因此向黃女求償精神慰撫金70萬元。

黃女則說,她當時剛出社會,且很敬重學長,不敢違抗,去年9月21日應學長的邀請出外兜風,當晚基於信任軍中同袍,且已經沒有交通工具可以回家,所以遵從學長的建議,同住一家旅館。當晚兩人雖然同住一房,但並沒有同床,也沒有發生性關係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女此舉已經侵害徐女的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其行為已經超越社會一般可以容忍的範圍。就算是黃女敬重學長,但也可以要求分住兩房,雖然不能證明兩人同睡一床或有性行為,但確實已經達到可破壞婚姻圓滿的程度。

法官考慮兩造的收入與學經歷,認為黃女須賠6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2022-06-30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