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六龜分局寶山派出所洪姓員警為了求績效,竟在紅單上填上劉姓男子的名字,開單舉發他駕駛車輛未繫安全帶,但因該輛車早已註銷車牌,劉男被追繳5千多元罰款,劉男一查發現被員警冒名開單,氣得檢舉分局,洪訊後被檢方依偽造文書提起公訴。
橋頭地檢署指出,洪姓員警(已於107年6月2日退休)在六龜分局寶山派出所服務時,在105年6月16日時,開單舉發劉姓男子在台27甲線開曳引車沒有繫安全帶,並將紅單呈報上級當作自己的績效。
由於這輛曳引車在104年間已撤銷車牌,還被賣到國外去,劉姓男子竟沒有接到紅單,卻挨罰5799元罰緩,劉男一查,發現竟是自己被員警無故開單所致,經向分局舉發後,分局展開調查,確認是洪姓員警為了求績效亂開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