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性侵害防治觀念

性侵害加害人的樣貌多變,沒有固定類型。從 11 月份遭逮捕的「美工之狼」、「輔大之狼」來看,個個都是高學歷、樣貌不凡、在校表現傑出,甚或有固定女友;故而顯見性侵害的犯案類型多樣化,加害人不具明顯的固定特質,這也增加了預防和處遇治療的困難度。

打破迷思.性侵害的加害人多數不是為了性

天主教耕莘醫院仁慈分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林正修指出,性侵害加害人很少單純是為了性需求不足而犯案,估計 10 個當中有 9 個犯案均非單純為了性,卻一定有動機。從動機可以找出加害人犯案的原因,是否與生命經驗的某種缺陷有關。

強暴犯的臨床診斷,分「憤怒」和「權力」這兩大動機。權力型的犯案動機,通常有逃避壓力的傾向,需要透過性來尋找權力;而報復型的動機多與情感、生理需求有關,對女性充滿憤怒,尤其在亂倫的案件中,常見到父親、繼父對女兒性侵害,泰半源於夫妻感情不好,在移情作用下,發現女兒與太太長得很像,故將憤怒轉嫁到子女身上。

而專門為了尋求刺激感的加害人,則最危險,把性視為生活刺激品,當成是挑戰的來源,這種很容易犯案上癮,行為多隨機、卻是預謀式的,加害人會專門找某一類型對象,當發現「獵物」出現時,腦中旋即策劃犯案步驟,反覆模擬作案過程,故連續性犯可算是一種智慧型犯罪。

加害人的個性、特質

性侵害加害人很難憑著五官、氣質分辨出來,平常說話方式多與常人無異,但一遇到壓力,情緒就會爆發出來,出現反社會的攻擊傾向,對於傷害人是沒有感覺的。這些特殊的人格衝動症狀,在日常生活中多少可以觀測出來,如戀童癖者多半害羞、守規矩、不太愛與人搭理、話不多等。

10 個加害人中,約 5 個會有竊盜、強盜的前科,且年紀越輕就犯罪過的,越容易進行性侵害。林正修指出,加害人多出生自破碎的家庭,或小時候被性侵害過,早期與女性建立關係的經驗是失敗的,故成長過程多不順利。

至於戀童症者,林正修指出,戀童症者多加害於陌生小孩,具連續再犯的特質。退化型者,過去與女性關係良好,後因某些境遇與女性發生過摩擦、挫折,因而退化到去找小孩來發洩,就因為小孩不具威脅、容易被控制和欺騙。

固定型者,則可能有被性侵害的不愉快經驗,因而轉變成固定型的戀童癖,他們的生命史中少有與同齡女性交往的經驗。不過,有的戀童癖者也會結婚,專找有小孩的離婚女性結婚,但真正的意圖在小孩身上。

人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林正修指出,沒有哪一類型的兒童最容易成為受害者,這是加害人的問題,犯案動機與加害人本身的生命經驗有關,尤其連續性侵害犯會專挑某一類型的女性,全憑個人所好;換句話說,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害人,而不是長得漂不漂亮就比較容易受害。

對幼童性侵害的加害人,不少指出在犯案前曾經看過 A 片,因控制不了而犯案;這說明了在犯案的當刻,加害者一看到小孩子的皮膚嫩、無邪又好騙,產生了認知扭曲,一種期待成就感的慾望油然升起,故選定幼童來犯案。

性侵害加害人的類型多樣,各有不同的犯罪行為,這是很難預防或應付的。不管身在何處,即使是自己最熟悉的學校或教室,都儘量不要落單,不單獨與成年男子共處一室,或不要與陌生人交談過久。

強暴犯是否犯案,取決於決心,如果真要犯案的話,通常很難逃得走,所以剛開始千萬不要激烈反抗,要先穩定住自己,想辦法拖延時間,並趁機尋找逃脫的機會。如果真的逃不掉,保命最要緊。

內政部 -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